ITSS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联合指导下,由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ITSS工作组)组织研究制定的,是我国IT服务行业最佳实践的总结和提升,也是我国从事IT服务研发、供应、推广和应用等各类组织自主创新成果的固化。
ITSS四级:是最基本的要求,只需要建立ITSS标准要求体系,没有指标考核要求,ITSS分会组织的专家会也只是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形式审查和确认。企业办理ITSS四级,需要公司成立满1年,有相关的运维合作项目。
ITSS三级:基于四级的基础上,对体系的完备性和与业务的匹配性提出了要求,对运维工具和监控工具提出了要求,并且开始有一些关键指标和考核要求;最后需要组织专家会以材料审核方式进行评审和确认,有比例通过率。公司办理ITSS三级,需要企业成立满2年,有相关的运维合作项目。
ITSS二级:基于三级的基础上,在体系构建时更加注重部门、资源之间的关联性与协调性,并对企业的应急和交付的相应机制提出要求;最后需要组织专家会以材料审查、现场答辩(认证机构派代表,一般组长)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和确认。企业办理需要有ITSS三级才可以申请ITSS二级。
ITSS一级:基于二级的基础上,要求全面的量化管理,基于数据统计分析进行战略决策和日常管理,并推动技术创新和业务变革。最后需要组织专家会以材料审查、现场答辩(企业派代表进行答辩,一般4+1配置)等方式进行综合性评审和确认。企业办理需要有ITSS二级才可以申请ITSS一级。